警惕!疫情过后楼市“维权潮”或全面爆发!对于开发商而言,一场疫情可能会加速许多中小房企的破产。对于购房者而言,可能就是毕生的积蓄付诸流水。可以预想到,疫情过后大面积的延期交付,房企破产造成的楼盘烂尾,以及房屋本身存在的各种质量问题,就如同怪兽一般吞噬着我们所期待的美好生活。
对于开发商而言,一场疫情可能会加速许多中小房企的破产。对于购房者而言,可能就是毕生的积蓄付诸流水。
可以预想到,疫情过后大面积的延期交付,房企破产造成的楼盘烂尾,以及房屋本身存在的各种质量问题,就如同怪兽一般吞噬着我们所期待的美好生活。
今天是315,消费者维权的日子。我们就来回顾一下2019年楼市经典维权案例,哪些案例会再次上演?
据悉,当初林先生在买房的时候看过图纸,图纸上没有任何问题的,然而在交房的时候却发生了如此离谱的事情。
根据林先生的描述,原本只要穿过电梯门就可到达家门口,然而电梯在他这一层根本打不开,如果强行打开发现正对电梯的只是一堵墙,而不是他的家门。
后来林先生去了售楼中心进行查询才发现,他们家的房子只有112平,和合同上的117平差5平,开发商就是利用将电梯门堵上的方式给他凑足了这5平。
因为林先生家的房子在一楼,所以林先生也考虑了开发商的建议就是走窗户,那就需要将窗户改造成门。
原本以为算是有一个解决方案了,谁料物业站了出来,不允许将窗户改造成门。因为如果进行改造,那么房子就属于违建了。
2019年11月,长沙北辰中央公园D区四栋住宅于正式交房,业主发现小区的绿化及公共设施与预期相差甚远,大量铺设“植草砖”充当绿化,更有意思的是,人工湖竟然是塑胶地面刷上蓝色就成“湖”。
对此,长沙北辰中央公园的开发商长沙世纪御景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世纪御景”)表示,该公司在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报建和楼盘的对外宣售中都未曾规划或提到过建设人工湖,“植草砖”是考虑到消防和景观效果而采用的绿化方式。
2019年12月,南京一小区业主在交房时发现,小区的实际绿化面积大幅缩水,售楼时沙盘上显示的绿植现实中只剩下了6棵树,业主们觉得自己被忽悠了。
对于这样的解释,业主们并不接受,认为是开发商偷换概念,消防配套应该做,但开发商没有提前告知,属故意隐瞒事实。
2018年,静安府东区主要维权的问题有:设备阳台悬空,厂家拒绝调试;客厅、卫生间大理石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淋浴间没有防水,地下车库、业主家里各种漏;各种施工不到位,裂缝随处清晰可见;设备阳台上是地暖锅炉和空调外机,裸露,淋雨。
2019年,更因虚假销售,谎报使用面积,室内有异味、围栏破损、绿化干枯等问题再次引发了一波维权潮。
2、静安府东区二、三期,在小区靠近云照路的围栏下方水平固定处,瓷砖破损较严重,之前还有大面积残缺、凸起、外翘等未贴合情况。
2019年,苏州最惨的交付现场应该是吴中木渎的国瑞熙墅了。那么高的房价,所谓豪宅的品质,在交房的那一天碎了一地。
墙纸大面积脱落、地砖已经破碎、排烟管道破洞、随处可见的施工垃圾......你可能无法想象开发商给花了几百万的业主,交付了什么样的房子365体育官方APP下载。
工程缩水:公共绿地变私家菜园、入户大门窄如”狗洞“,精装走廊变“大白墙”,全冠移植变“小树苗”。
近日,有不少业主表示,收到了开发商寄来的不可抗力通知书,虽然多数业主都表示理解,但这里面还是大有文章。
这次,国家层面定调疫情属于不可抗力,那么,是不是今年开发商延期交房,都可以免责吗?开发商可以随意延长期限吗?
法律上不可抗力时间,应当以疫情对合同行使的实际影响来决定。这次不可抗力事件的延期时间,只能是可以复工到应该复工之间的差额时间。正常情况下,杭州的施工单位一般在正月十六(2.9)到正月二十(2.13)之间复工,合理的延期应该在一个月左右。
根据《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如果延期交房不可避免,开发商要先及时向购房者发布因疫情导致延期交房的书面通知,并收集延期复工、要求企业停工的官方通知文件。如果开发商没有及时通知,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同样要承担过错责任。
如果政府已经允许企业开工,并且具备开工条件了,但施工单位如果以人员不足或者原材料短缺为借口,这种“延期”就是甩锅了,是不允许的。
疫情不是开发商任意甩锅的理由,若发生侵权行为,大家依法办事就好。希望大家2020年都能买到心仪的房子。
针对前期收集的十大代表性问题,在本次直播中王律师给出了详细答疑。直播过程中,更多很多网友留言互动,购房问题层出不穷。
1、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开发商寄送了延期交付通知,但有的业主还在准备维权、索赔?是何依据呢?不可抗力解释不了吗?
2、开发商是把车位以租代售的方式租给我20年,说20年之后车位还可以继续免费用,这样合法合规吗?
3、物业费各种税都是正常交的,房子交付4年了,产权证一直没有给我们业主,说还在办理,这样的情况我们怎么维权呢?
4、现在很多开发商在交房时,要求业主直接签字,方可拿房,而不是验房完、发现有空鼓等情况整改完毕之后再签字,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5、购房合同内未约定学区,房屋交付过户后,业主发现所在学区与开发商广告中所称的学区不一致,该如何处理?
6、今年准备买个二手房,但是听说二手房猫腻多,有点担心。我想了解下,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陷阱?怎么规避?
7、在合肥看中了一个限价盘,但是开发商卖房,暗中搞号头费,还绑车位销售。这个算违法吗?要怎么举证呢?
8、之前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项目配建泳池、会所,交房后发现这些设施都没有兑现,业主该怎么维权?
9、买房时配电房未告知业主具体位置,交房后发现配电房就在两栋楼之间,但开发商说有规划可以看,房子已交,业主该如何维权呢?
10、交房遇到质量问题,该如何维权?交房时发现部分设施,与开发商宣传的严重不符怎么办?这些合同上没有明确体现。